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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04
 

——20151230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郑路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831,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加强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审计服务功能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以后,审计部门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对各项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按照2015年度计划安排,审计部门安排了77个重点审计项目,着重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程、经济责任、民生领域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审计工作中注重提炼对宏观工作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以直报信息、专题报告等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2015年共有39篇直报信息、27篇报告被市主要领导批示,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服务于领导决策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统筹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力促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审计部门把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作为今年的首要任务,统筹力量,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至11月底,共对推进简政放权、扶持小微企业等13个事项开展审计,涉及资金总额38.42亿元,抽查项目22个。有7篇报告和直报信息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市政府出台文件2份。在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开展专项审计中,发现某民营企业骗取财政补贴165万元问题,目前公司法人代表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二)深化财政审计,促进加强预算管理。全市共完成47个财税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的审计,查出违纪违规或管理不规范资金32.46亿元。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上报的《建议对市区重点工程开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等3篇专报信息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出台了《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多项制度。

(三)加大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府投资结构优化。市局共开展投资审计项目84个,送审资金87.04亿元,核减工程款5.04亿元。对市第一人民医院、三台山森林公园扩面提质工程等重大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32份,及时反映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全市共对114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项目实施前,通过网络媒体、现场公告等方式,全面实行审前公告,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等部门征集意见建议,把握审计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进一步增强审计服务干部监督管理的主动性。通过审计共查出各类违规资金175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0.52亿元、损失浪费资金39万元,移送纪检部门处理问题线索3件,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9件。

二、强化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审计发现问题

市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督察工作组,推动相关部门切实纠正存在问题,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行为。

(一)市财政局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支出均衡性有待提高问题。市财政部门已经在2015年度预算执行中予以高度重视。对当年安排的项目,主动和项目单位联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财政资金尽快拨付项目单位。

2. 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下达较晚且拨付有严格要求,以及部分政府性基金因专款专用,安排支出较少形成结余。目前,市财政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专项资金分解下达情况定期通报考核。此外,市财政还对政府性基金开展了专项清理,目前已将部分结余规模较大的政府性基金共996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未建立运行预算稳定调节金问题。市财政目前正在制订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将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部分政府性基金等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市地税局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 积极查补税款。截至目前,市地税局根据审计报告已查补税款2070.42万元,对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8家企业重新认定为查账征收,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2. 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审计发现的存量房交易、房土两税以及首套房审核等方面的问题,市地税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并更新完善了征管信息系统和相关风险指标体系。此外,还制订下发了《重点税源联络员工作制度》、《业务管理事项任务清单》等文件,规范前台税款征收操作流程,不断提高税款征收质量。

(三)各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林业局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并将挤占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市运管处、市住建局对八项规定出台后违规发放的过节费、奖金全部进行了清退。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较大问题,市财政将加大清理和监管力度,超期结余结转将一律收回,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环保专项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县区和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各县区未到位配套资金已安排筹集配套;闲置未运行和损坏的工程已检修完毕并正常运行;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未及时验收工程争取尽快验收;加强水质检测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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